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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由谁签发

逮捕令由谁签发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11-24 16:40:53 已帮助18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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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由谁签发

逮捕令的批准或决定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而执行则由公安机关来进行。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案件的时候,得去讯问犯罪嫌疑人,还要询问证人等参与诉讼的人,同时得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

要是觉得需要逮捕了,经过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之后,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接到这个逮捕决定以后,得马上执行,并且要把执行的情况及时通知给人民检察院。

逮捕之后,除了那些会妨碍侦查或者没办法通知的情况之外,应该在 24 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以及羁押的处所,告诉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要是在异地执行逮捕,那得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当地的公安机关得给予配合。

这样一来,整个逮捕的流程就比较清晰和规范,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操作,以确保逮捕行动的合法、公正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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