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自诉专题 > 哪些形式自诉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哪些形式自诉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哪些形式自诉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而刑事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2024-03-05 19:58:04 已帮助20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形式自诉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既可以是生理死亡也可以是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如果公民失踪或被宣告失踪后又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