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赔偿:
若遭遇人身损害,要及时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的票据,以此作为索赔依据。因误工减少收入的,需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造成残疾的,要进行残疾鉴定,确定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数额。造成死亡的,收集好丧葬费支出凭证等。
(二)违约赔偿:
当对方违约造成损失,要保留好合同、因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凭证,对于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需提供合理的计算依据和证据,如以往的交易数据、市场行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