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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资质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1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房屋建筑工程。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2、企业主要人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齐全。
市政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一、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二、15万吨每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每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每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
1、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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