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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判刑十五年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贩毒判刑十五年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而毒品辩护,属于刑事辩护中的一个大的类别,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理论联系实际,正确把握打击毒品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在配合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
2024-02-22 22:28:57 已帮助14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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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判刑十五年能暂予监外执行吗
1.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贩毒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如果贩毒案件的犯罪人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在得到批准之后只要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即可。
2.法律规定对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这也是我国法律中比较人性化的条款之一,对于罪犯而言,如果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话,则在监外执行期间其实也是会被计算刑期的。
3.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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