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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如何认定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如何认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3-03 08:07:52 已帮助18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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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嫌疑人的朋友尽快通知其家属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针对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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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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