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
(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2)假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
(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
2)假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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