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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区分受贿罪主从犯

应该怎么区分受贿罪主从犯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3-05 11:45:36 已帮助28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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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区分受贿罪主从犯
受贿罪主犯从犯的区分:
1、对于主从犯的认定其实并不关乎具体罪名,只需要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的规定进行认定即可。因此,在受贿罪中,对受贿行为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受贿罪属于身份犯,即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的人才能构成该罪。但是,若是受贿罪的共犯,也可以不具有此种身份。
2、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4)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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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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