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按照实际情况明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项目,分别依据医疗机构凭证、误工时间与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情况、实际交通费用等来确定具体数额。
(二)进行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积极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三)起诉解决:若协商无果,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结合证据和实际损失情况判决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