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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属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房屋拆迁属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3-02 18:29:17 已帮助11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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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属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不是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如果是安置补偿纠纷、强拆纠纷等提起诉讼,是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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