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600万,涉嫌逃税罪,根据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量刑。
逃税600万,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税”是指纳税单位和个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用欺骗、隐瞒等手法逃避纳税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