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一般是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因为滥用职权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损失的情况,就要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包括了加重事由和贪赃枉法。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99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概述是指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概述是指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概述是指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本罪名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2、客观方面本罪名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左右,具体的量刑情况,与失职判决、裁决之后造成的不良后果等因素有关。若是由于负有判决、裁定职责的司法职员的失职,导致了案件当事人的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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