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法典规定,按照要求打款到第三方,视为
借款人的行为对借款人进行履行的出借义务。如果无法偿还,需要借款人偿还,不会对
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这在
经营贷款中叫
受托支付,是说明你的
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建议第三方
委托支付的公司选择一个自己信得过的公司,由您自己提供是最好。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
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目前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第三方收款,有的是对公,有些可以对私
放款,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
收款人造成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