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法律限定交警拖车需要通知本人,但机动车行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却立即驶离,能够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对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限定的,能够指出违法做法,并予以表面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行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却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路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并能够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花费,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导致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受赔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