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确实为了重大公共利益,政府可以实行强拆,但需要按规定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2.制拆迁。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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