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沟通协商
与债务人沟通,要求制定还款计划,形成书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金额,保障自身权益。
(二)保留凭证
妥善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债权凭证,为后续可能的维权行动提供证据。
(三)申请支付令
对于有偿还能力却故意拖欠的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且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提起诉讼
若支付令申请受阻或对方提出有效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