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一方借钱投资,若能证明投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有共同投资的意思表示,此时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偿还。可以保留投资收益用于家庭支出的凭证、双方关于投资的协商记录等作为证据。 (二)若投资未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另一方也无共同意思表示,债务通常为举债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或举债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投资项目与家庭无关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