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职工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终止,没有
赔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谓赔偿,是根据劳动合同
法规定,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发给
经济补偿,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应该
办理退休,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显然,职工达到法定年龄,不符合上面规定的情况,不能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