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在2年之内提出。男女两方协议离婚后2年内就财产分配问题后悔,请求变换或者撤销财产分配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配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两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配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配协议后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能够在协议离婚后2年内提议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换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