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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能否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有效能否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7 06:10:52 已帮助22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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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能否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按规定,确定缔约过失责任需满足以下要件:
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
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按照以上要件,其实并不排除合同有效情况下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实践中,普遍认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的情况,并且一定条件下也认可适用于合同有效的情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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