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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否,遗失物返还请求权的期限是指除斥期限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一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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