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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1 06:35:41 已帮助8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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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1.口头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2.《民法典》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
3.《民法典》对立口头遗嘱的外部条件做了限制,即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
4.由于口头遗嘱易被篡改、伪造,因此,《民法典》对口头遗嘱失效的情况做了特别规定: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那么所立的口头遗嘱自然无效。因此,在非危急情况下,遗嘱人还是应当订立自书、代书、录音遗嘱,最好到专门的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或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鉴证。
5.在实践中,应当审查遗嘱人口述遗嘱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是否神智清醒、是否能用语言清楚地表示出自己的真实意思。如遗嘱人当时不具有行为能力、已丧失行为能力、神智不清、不能清晰地用语言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综上所述,口头遗嘱是在情况危急时刻,遗嘱人以口述形式处理遗产,无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所立遗嘱无效,非情况危急,遗嘱人最好到公正机关办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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