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度过了30天之后,夫妻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离婚途径,一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离婚,二是通过协商签署离婚协议书来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诉讼离婚的方式,无论何时提起诉讼均可得到法律支持,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冷静期已经过去30天,婚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仍然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提出离婚请求。 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妇来说,尽管他们已经度过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但仍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而言,他们必须在第一个30天的冷静期中共同决定离婚事宜,并在接下来的30天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由双方亲自申请领取离婚证书。若在第二个30天内,其中一方未能如约出席申请确认,则将被视为双方尚未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民政局亦无法为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