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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转让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主债务转让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9 19:01:02
已帮助100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主债务转让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1、
债务转让
必须是有效的
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
债务承担
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
当事人
就此订有
债务转移
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
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
债权人
或者
债务人
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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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转让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不是能够一起转移
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能一并转移。抵押权是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时抵押权是否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怎么规定
债权转让抵押权也一并转让。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承包果园雇主欠款不出面,转让雇主应该承受债务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可以企业为被告,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4、承包、租赁企业对外发生纠纷时诉讼主体的确认(1)发生诉讼时,承包、承租人仍在承包租赁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承租人和发包、出租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另行处理。(2)发生诉讼时,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按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承包、承租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应以原承包、承租人为诉讼当事人;企业的主管都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应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3)发生诉讼时,承包、租赁合同已期满或者被依法解除,应以企业为被告,如企业要求按照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由承包、租赁人承担责任的,可将承包、承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承租人按照承包、租赁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主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主债权必须合法存在。2、主债权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原本内容。3、主债权转让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4、主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主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学的公司为了上市,和会计一起做假账,导致公司现在负债很多,很多讨债的都来了,老板已经被逼得跳楼了。合同法中的债务人转让主债务的相关规定如何呀?
一、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八十九条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二、合同法中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1、广义的合同义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如债务人与第三人约定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合同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这种形式的特点在于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并未达成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并不由此成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是自愿替代债务人履行合同。因此,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是指狭义上的合同义务转移,即债务承担的情况,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转移。2、就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一是合同义务全部转让,即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通常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二是合同义务部分转让给第三人,通常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债务转让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合同一方在债务转让时,应当严格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实施,以免为自己留下后患。对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法中规定的法律条文如上所述,由于在生活中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形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因此必须要有必须的法律流程,这样才能够减少一些隐患,可以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更好的实现。这方面的内容我们还是有必要进行相应的了解。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朋友之前是投资开了一家工厂,但是经营得不是很好,所以想知道的是质押权随主债权一起转让可以吗?
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解释】本条是关于转让权利时,主权利和从权利不能分离的规定。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保证以及附属于主债权的利息等,都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由于从权利是从主权利派生出来的,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也无效,从权利随主权利的消灭而消灭,所以,从权利不得脱离主权利而单独存在。 根据本条规定,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将从权利一并转让,受让人在得到权利的同时,也取得与债权人有关的从权利。考虑到有的从权利的设置是针对于债权人自身的,与债权人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本条在确立从权利随主权利转让原则的同时,规定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权利的转让而转让。 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外:1、法律另有规定。例如本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2、当事人另有约定。既可以是抵押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与受让人约定,只转让债权而不转让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债权的部分转让时;也可以是第三人专为特定的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被担保债权的转让未经其同意的,抵押权因债权的转让而消灭。 三.担保法司法解释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2条规定:“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权登记继续有效。”之规定,债权受让人不须经过变更登记,即可取得不动产抵押权。这就是对主债权转让质押权是否一并转让问题的回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产证户主不在本地,可以转让吗
可让他去公证处办理一份授权委托公证书,把公证书原件及他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寄回给被委托人,由被委托人持这些资料与他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他把房产过户给别人。非夫妻间改名如同过户办理。二手房过户基本手续是: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律师,我叔叔让我帮他写份股东债权转让协议,可是我也不清楚改怎么写,所以想请你帮忙给个范本好吗?
债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出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___的债权:债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元;利息:___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_______企业拥有的债权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并按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第六条 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日
债权债务专业问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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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5 11:02:38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想了解,微信转账能找到对方吗?
王朋律师
2025-02-04 15:30:20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别人欠我钱,拖着不还;金额:1万~5万元?
石志忠律师
2025-02-04 10:48:59
你可以不支付利息,要求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借款纠纷。
问题:借钱还她没想到突然间我要利息该怎么办?
石志忠律师
2025-02-04 10:47:41
不会。民间借贷不约定利息,不支持利息。
问题:民间借贷会坐牢么?我还她钱突然间让我给她利息?
王朋律师
2025-02-04 15:33:52
你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3 14:50:41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问题:朋友借我钱一直托不返?
薛成波律师
2025-02-02 10:25:02
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问题: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1-30 19:35:42
可以搜集借条、支付记录、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问题:个人借钱不还的问题?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7:29:21
继续要求偿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问题:有一个人欠我一万块钱可是要了一个月才给我一千三百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1-29 13:31:17
中间有没有主张还钱?如果没有要,可能会过期。
问题:别人欠我钱不还欠了最少五年以上了?
王朋律师
2025-02-04 15:33:52
你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3 14:50:41
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问题:朋友借我钱一直托不返?
石志忠律师
2025-01-29 13:31:17
中间有没有主张还钱?如果没有要,可能会过期。
问题:别人欠我钱不还欠了最少五年以上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5-02-05 11:02:38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想了解,微信转账能找到对方吗?
薛成波律师
2025-02-02 10:25:02
我应该怎样追回别人欠我的2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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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志忠律师
2025-01-30 19:35:42
可以搜集借条、支付记录、身份信息,到法院起诉。
问题:个人借钱不还的问题?
石志忠律师
2025-02-01 17:29:21
继续要求偿还,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问题:有一个人欠我一万块钱可是要了一个月才给我一千三百块钱?
石志忠律师
2025-02-04 10:48:59
你可以不支付利息,要求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借款纠纷。
问题:借钱还她没想到突然间我要利息该怎么办?
王朋律师
2025-02-04 15:30:20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提起诉讼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别人欠我钱,拖着不还;金额:1万~5万元?
石志忠律师
2025-02-04 10: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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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虐待俘虏罪
私放俘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