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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病假规定的具体情况

孕妇病假规定的具体情况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5 22:05:32 已帮助9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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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病假规定的具体情况
孕妇请病假规定是:
1、产前假:怀孕7月上工作许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请产前假两半月;
2、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关于病假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孕妇必须享受假:
1、产假:90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医疗保健机构约定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时间计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
3、前工间休息:怀孕七月上每天工间休息小时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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