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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问题找谁赔

种子质量问题找谁赔
任何产品都是为满足用户的使用需要而制造的。对于产品质量来说,不论是简单产品还是复杂产品,都应当用产品质量特性或特征去描述。产品质量特性依产品的特点而异,表现的参数和指标也多种多样。质量的广义性:在质量管理体系的涉及的范畴内,组织的相关方对组织的产品、过程、体系都可以提出要求。产品、过程、体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质量不仅指产品的质量,也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2024-02-24 02:54:26 已帮助23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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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质量问题找谁赔
我国《种子法》第46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法律依据】
《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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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乐乐律师
2024-10-05 05:09:17
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常识类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视频来源合法且无授权限制 - 如果视频内容是您自己原创的讲座、讲解等常识类内容,您自己进行录屏后发布在社交平台,那么这种行为是不侵权的,因为您是视频内容的创作者和所有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处理和发布。 - 如果视频来源于公开课、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等举办的免费且明确允许录制和传播的活动,您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用于知识分享,通常也不构成侵权。但最好在发布时注明视频的来源和相关的许可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视频来源不合法或未经授权 - 如果视频内容是他人拥有著作权的课程、讲座、培训等,即使您的目的是为了知识学习和分享,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也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人拥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未经许可的录屏和发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 - 如果视频内容是受版权保护的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等,对其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无论视频的性质是常识类还是其他,都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这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对其内容的使用和传播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问题: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的常识类视频为了让更多的人学习,发布在社交平台侵权吗?
樊乐乐律师
2024-10-05 05:09:17
采取录屏的方式录制常识类视频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是否侵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视频来源合法且无授权限制 - 如果视频内容是您自己原创的讲座、讲解等常识类内容,您自己进行录屏后发布在社交平台,那么这种行为是不侵权的,因为您是视频内容的创作者和所有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处理和发布。 - 如果视频来源于公开课、政府部门或公益组织等举办的免费且明确允许录制和传播的活动,您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用于知识分享,通常也不构成侵权。但最好在发布时注明视频的来源和相关的许可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视频来源不合法或未经授权 - 如果视频内容是他人拥有著作权的课程、讲座、培训等,即使您的目的是为了知识学习和分享,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也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人拥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未经许可的录屏和发布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 - 如果视频内容是受版权保护的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等,对其进行录屏并发布在社交平台,无论视频的性质是常识类还是其他,都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这些作品的版权所有者对其内容的使用和传播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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