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一般是首先要明确夫妻之间借贷的用途,适用于一般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
根据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仅是用于一般个人消费,那么借贷成立,在双方签订了
借款协议的形式下或有其他明确
证据时,可以在
离婚时主张对方偿还;如果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离婚时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