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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