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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否可以宣告缓刑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否可以宣告缓刑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3-05 11:58:18 已帮助14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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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是否可以宣告缓刑
犯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但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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