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最多的相差一倍还多。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路永强律师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的,这一项在整个企业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
3、评估漏项。由于被拆迁的企业主不具有相关知识,在评估报告中漏项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4、什么时候评估。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企业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
5、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根据企业性质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有所区别,但是不变的是,评估的准确性要求都是非常高的,评估时要对企业的各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补偿,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在企业拆迁评估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评估的合法性也是获得补偿的要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