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累犯,就是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之内又犯了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行。
当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用再执行,这跟刑罚执行完毕可不是一回事。
所以,要是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再犯罪,那可就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这个条件,通常是不能构成累犯的。
不过,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了新的罪行,那就得撤销缓刑,然后把新罪和之前的罪一起进行数罪并罚,这种情况下也不构成累犯。
总之,到底是不是构成累犯,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