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一般在受理案件后的 2 个月内就会有结果。
要是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那时间还能延长 1 个月。
像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再有就是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得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这样就能再延长 3 个月。
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这个过程当中,检察院会仔仔细细地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像证据的收集、审查还有判断之类的都得做。
要是案件的事实特别清楚,证据也确实是充分的,还符合免予起诉的条件,那检察院就会作出相应的决定。
要是案件还有些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去调查,那审查时间可能就会延长。
得注意,具体的时间可不是固定的,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情况等等这些因素而有所变化。
要是你对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最好去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