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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是否有权不放人

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是否有权不放人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2-23 17:36:55 已帮助17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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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是否有权不放人
1、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派出所没有权利长期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派出所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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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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