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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是有除斥期间的吗
抗辩权是有除斥期间的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12:36:03
已帮助226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抗辩权是有除斥期间的吗
1、
抗辩权
没有除斥期间。
2、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
当事人
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
存续期间
,又称预定期间。
3、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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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是有除斥期间的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票据抗辩权的概念有哪些
专业分析:对票据抗辩权进行限制,世界各国票据法都有类似规定。纵观中外票据法,对票据抗辩权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与持票人的前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对于非善意取得票据者和无代价或者以不相当代价取得票据者的抗辩,票据债务人负举证责任;4、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他人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上的抗辩权分别有抗辩和从属抗辩、永久抗辩和一时抗辩、法定抗辩和约定抗辩等等,根据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分类。1、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2、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1)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2)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3、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1)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2)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因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系对义务人享有的权利的处分,故放弃权利的主体需具有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处分能力。2、从性质上分析,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为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故该意思表示应向相对方为之,但由于该行为同时为单方处分行为,故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无需权利人同意。3、由于放弃权利需有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故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需以义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为要件。如果义务人不知道诉讼时效完成、其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则不能认定其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体现是怎样的
抗辩权保护的表现如下:1.对于不经过司法程序,在当事人之间直接提供或相互交换担保书,担保函直接出具给债权人的处理方法;2.当债权人决定提起诉讼时,应同时将担保人列为被告,一并起诉,并表明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3.通过诉前保全获得担保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应主动将担保人列为被告;4.通过诉讼保全获得担保的,法院可以通知担保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1.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事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双务合同双方的履行,经常有空间距离和时间距离。这种距离的表现,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先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合同义务庄囚为如此,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虽然也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是债务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不是同时履行,而是一方在前,一方在后。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不是双方当事人,而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享有这种抗辩权。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不可抗力是否一定导致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的存在不一定导致合同的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解除合同,而非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即自动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请问一下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是否发生效力
1.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人的效力具有相对性,被告之一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其他被告不发生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先履行合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什么条件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条件下能行使不安抗辩权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国家对双务合同中,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约定的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护而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的合同法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一方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而有难以对待给付之虞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的履行。二、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对待给付义务。注意:对待给付义务需要广大当事人清楚理解,否则会造成不当行使权利,导致自己受损。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对方应当履行的跟己方所履行的义务相关的那个义务。也就是指,同一个双务合同中互负的对应义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一般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7、合同法68条之规定。
债权债务专业问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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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律师
2025-01-22 21:13:47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小额的货款怎样才能追回?
钱威律师
2025-01-21 17:42:19
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欠人家一万块钱,她强制执行会不会拍卖车辆?
司天双律师
2025-01-21 08:14:31
你可以联系我沟通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投资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合同没有过分红钱可以要回来吗?
钱威律师
2025-01-17 09:47:10
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债务纠纷?
卞阳律师
2025-01-13 11:30:40
您好,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主动放弃向一方追责的除外。
问题: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可不可以归于一人,另一个人不追责?
钱威律师
2025-01-13 08:22:4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小于1万元?
吴亮律师
2025-01-22 16:34:14
我不太明确你的具体问题呀,你可以把问题详细描述一下,这样我才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呀。
问题:在吗?
吕美亮律师
2025-01-10 18:58:16
您好直接起诉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请求返还抵押物和赔偿车辆占用费,以及其他损失
问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朋友开走抵押了。怎么解决?
吴亮律师
2025-01-18 19:55:26
金额较小,可先尝试通过共同朋友联系沟通。若不行,可考虑发正式催告函。还不行的话,虽金额不大但也可考虑诉讼,只是成本较高,需自行权衡。
问题:朋友借钱不还,发信息不理,朋友圈屏蔽,金额200该怎么办?
吴亮律师
2025-01-18 15:54:22
挂名法人想免责较难。若能证明贷款非本人意愿且未受益,或贷款过程存在违规,可尝试收集证据并与相关方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结果不确定。
问题:挂名法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为公司做信用贷款以后怎么免责?
司天双律师
2025-01-21 08:14:31
你可以联系我沟通一下你的案件
问题:投资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合同没有过分红钱可以要回来吗?
钱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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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债务纠纷?
卞阳律师
2025-01-13 11:30:40
您好,夫妻之间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主动放弃向一方追责的除外。
问题: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可不可以归于一人,另一个人不追责?
吴亮律师
2025-01-22 16:34:14
我不太明确你的具体问题呀,你可以把问题详细描述一下,这样我才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呀。
问题:在吗?
王朋律师
2025-01-22 21:13:47
你好,请问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问题:小额的货款怎样才能追回?
钱威律师
2025-01-21 17:42:19
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欠人家一万块钱,她强制执行会不会拍卖车辆?
钱威律师
2025-01-13 08:22:44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债权债务问题,具体如下,问题:网贷/信用卡逾期;金额:小于1万元?
吴亮律师
2025-01-18 19:55:26
金额较小,可先尝试通过共同朋友联系沟通。若不行,可考虑发正式催告函。还不行的话,虽金额不大但也可考虑诉讼,只是成本较高,需自行权衡。
问题:朋友借钱不还,发信息不理,朋友圈屏蔽,金额200该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5-01-10 18:58:16
您好直接起诉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请求返还抵押物和赔偿车辆占用费,以及其他损失
问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辆被朋友开走抵押了。怎么解决?
吴亮律师
2025-01-18 15:54:22
挂名法人想免责较难。若能证明贷款非本人意愿且未受益,或贷款过程存在违规,可尝试收集证据并与相关方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结果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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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赌博可以不还钱吗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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