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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而毒品辩护,属于刑事辩护中的一个大的类别,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理论联系实际,正确把握打击毒品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在配合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
2024-02-21 23:07:10 已帮助13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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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第六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凭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的书面同意意见,向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出申请。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的,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权利义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未约定的,参照本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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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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