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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去向是否影响索贿定性

财物去向是否影响索贿定性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6 12:31:02 已帮助29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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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去向是否影响索贿定性
财物去向是不影响索贿定性的,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3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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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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