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司法解释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5千。
2、法律依据: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司法解释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为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其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