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提交上诉状并说明理由。
(二)若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在十日内上诉。
(三)上诉后二审维持原裁判仍不服,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等情形可申请再审。
(四)裁定驳回起诉因主体不适格或程序问题,纠正后可重新起诉。
(五)判决驳回因证据不足,收集新证据符合条件可再次起诉,但不能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同时要注意时效和证据合法性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