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讲,即便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也不可能不分得财产,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不给女方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依靠双方父母的接济或者各自婚前的财产生活,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男方无须向女方支付任何财产,反之亦然。
(2)女方在婚内转移、隐匿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在此种情况下,男方有可能无须向女方支付任何财产,但具体的还需要法院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