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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如何认定

借贷型诈骗如何认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2-27 04:12:30 已帮助15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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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型诈骗如何认定
借贷型诈骗民间借贷纠纷最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的表现均为借贷到期不能还款,但到期不能还款的真实原因不同。概括讲,前者为非法占有,后者为因客观事由无力偿还。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型诈骗案件的借款人出具借条只是一个表面形式,是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手段。而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因借款不能偿还而发生的纠纷,是合同纠纷的一种。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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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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