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新
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
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薪所得为综合所得,
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新个税法于施行,10月1日起施行最新
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
法规定,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的
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
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依照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