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的家电坏了由谁负担维修责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具有合理正当适用租赁物的责任,如果在租赁期间由于承租人的不当使用造成家电坏了,应当由承租人维修。但如果是承租人合理使用了,由于家电本身的缺陷而损坏,应当由出租人维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