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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9 07:26:03 已帮助17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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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
1)二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
2)二罪的行为手段不同,后罪中除了包括伪造、变造以外,还有'买卖'。因而如果有买卖居民身份证,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应以后罪论处。
(
3)二罪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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