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2、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