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婚后,男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平均分割,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果是婚前,男方出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且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资系赠与女方,那该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能够证明男方出资没有赠与的意思,则可能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当然,如果无法推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推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为共同结婚而购房财产并共同使用,实践中里法院也可能会将该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照双方对财产的贡献进行分割。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