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主要有:
1、在债务承担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2、而在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而不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责任,债务人理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