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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能否继承

股东资格能否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2 16:40:25 已帮助11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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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能否继承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东死亡、是否继承股东资格,有规定的,按章程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那么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分割继承的股权,从而具有股东资格。当然,死亡股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对于股东继承,还涉及以下问题:
1.死亡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的,比如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以非货币出资未经评估等,应由继承人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分期出资的,应由继承人出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3.继承人为法律限制不得担任股东者,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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