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仲裁未启动应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劳动债权;仲裁已启动未终结会中止,待管理人接管财产后恢复;劳动债权优先受偿,要及时提交证据配合调查。
法律解析:
依据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时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补偿金等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并公示清单。若仲裁程序未启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劳动债权是保障权益的正确做法;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诉讼。若仲裁程序已启动但未终结,为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仲裁会暂时中止,待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再恢复。劳动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为确保自身权益,要及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配合调查。如果在公司破产过程中遇到劳动债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