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并不需要财产公证,一般在婚前和婚内才需要对财产进行公证,离婚时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处理夫妻双方的财产,一样具有效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到民政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必须表达出夫妻双方对财产、债务的分割方式,经民政局备案登记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离婚时并没有必要单独再做财产公证,一种意义上,《离婚协议》可以起到一种公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