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监察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退赔后移送检察院,一般检察院会在1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案件会延长15日。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会在10日内决定;可能判有期徒刑超1年的,可延长到15日。
(二)若是公安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通常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到期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能延长1个月,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按前面监察委案件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